引用:
作者yider
如果對對方有意思,那就更該主動一點,對方想不想跟遠在日本的男友分手是她的事
你只要作到你該作的事就好,選擇權在她手上,你何必胡思亂想
還有男女朋友跟夫妻是有差別的,對於有些人會把這兩件事弄混,個人覺得這也是要不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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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yider 兄的回應與解釋,針對以上兩點,個人有以下看法.
女性較重情感,鮮少用理性來分析處理事物,這點多半和一般男性不同.. (想了解男性與女
性的差異,請參閱"為什麼男人愛說謊,女人愛哭?"一書)
近水樓台先得月,這無庸置疑,女方假使最後選擇了你,究竟是因你比較適合她,還是只是
因你就在她身邊?
若今日三方都在台灣,個人沒有太多意見,但女方男友在日本,個人認為這必須替對方
多想一些,或許也因如此,才會有人提出"想想今天你是那日本男友,你做何感想?"
沒錯,如 yider 兄所說,這個對象是否適合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但不該建立在"你不去破
壞他們感情,你怎麼知道自己沒有機會"的前提上,這樣就太大男人主義了..
若真是要為自已的幸福做出一番努力,也該是女方主動表明"我覺他對我不夠好、我覺我們
好像不適合對方"等等的情形時,才是勇往直前的良機..
若最後女方感覺你根本不適合她,原來她前一個對象跟她才是佳偶天成,這是否又造就了另
一個惋惜..
再者,單純論結婚與否作為出手的分割點,個人也並非完全認同..
近年來離婚率攀升,速食愛情也是原因之一,戀愛時男女雙方並沒有太深的認識
熱戀時能大度包容對方的所有缺點,結婚後真的能與這個人走完一生嗎?
生活習慣、想法、觀念等等不能配合而離婚的比比皆是..
若單純以結婚作為出手的制約條件,是否也太草率了些,就算結了婚又何妨(沒有小孩的前
提下)
真不適合那就離婚吧,就感情而言,這對雙方而言反倒才是脫離苦海..
回歸到基本面,男女兩方要不要在一起,應該建立在你和她究竟適不適合自己的前提上,那
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