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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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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
好警察有,但是壞的也有==

上次朋友手機在店裡被偷,去報案,警察不給報。
說最多讓你報遺失(遺失不成案,只是留個記錄,有人撿到會通知)。

後來我幫朋友到台北縣警察局局長信箱申訴。
隔天,該分駐所的副所長就請我朋有去做筆錄了==
說那天處理的警察是新調來的,不清楚狀況。

手機被偷已經很難過了,還要被吃案不給報。
最後結論:警察局長的申訴信箱真好用XD

PS:手機也是沒回來
     
      
舊 2008-07-03, 03:37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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