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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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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Beagle2
之前也有好幾次救出來的檔案不能讀取。
這樣的話,我用救援軟體就可以開一家公司了~

利用對方急切想救回檔案的心態,草草簽下不平等條約,
簽約前怎麼說的誰管你,又沒有錄音錄影存證。
反正不管怎樣對方都要付錢,真是穩賺不賠。

自己開工作室弄基本的
早上還是繼續上班
晚上弄自己的

不要專弄硬碟 太浪費時間了 糾紛比較多
多花點時間在SD CF XD 和 USB FLASH 上面
這些比較快 需要的技術不會太高 (除非得拆開來)
舊 2008-07-03, 01:22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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