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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eluya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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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48
其實是我離題了
不要把兩個案子放一起!
個人只是對於這個檢察官的辦案手法有很大的意見就是了
而且媒體運用的也非常的徹底
完全達到未審先判,還沒進法院就預告法官一定會宣判死刑了
另外也讓人看到官(法官)官(檢察官)相互的最佳範例
舊 2008-07-02, 05:10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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