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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06
"小女孩被摟抱、親吻時,
還來不及感受到性自主權受壓制或影響,廖某行為即已結束,
因此未達犯罪構成要件,應宣告無罪"


真是他X的 腦殘邏輯.............

那搶銀行也這樣解釋好了.
只要搶的夠快 警衛還來不及反應.
就不構成搶劫了是吧.............................


犯罪行為.
和被害人的反應快慢有什麼關係?

那要是植物人都不會反抗.
是不是去怎麼幹 都不構成強姦?
舊 2008-06-28, 10:2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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