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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唯一覺得其實也還好的人嗎?我現在在美國讀大學、在學校的博物館打工、工作內容跟摟主貼的一模一樣,而且我還外包修印表機和接回被踢落的網路線這些鳥事。時薪是一小時八點多美元,差不多比州定的最低薪資多一塊。
差不多比我在學校餐廳裡洗碗多零點五這樣。
我知道有個學長在校外的金融公司做軟體實習生、工作內容類似程式除錯和與客戶溝通。他時薪不過十塊。
我覺得其實工讀生這種東西是在做經驗,既然都說是「工讀」了。賺錢這種事情反而是小事。更何況做了這種工作之後,履歷表上面也寫的漂亮、以後真的要找正職時更容易。
不過雇主當然也要有顧來的是「工讀生」的心理準備。比如說我才開始工作兩個禮拜,就把博物館的電子郵件伺服器搞掛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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