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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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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555
引用:
作者ken1106
你在等等 立法院這會期會通過 勞保的修正案 到時候 就不用加保 來領退休金了

這新聞昨天有看到,新聞全文
引用:
勞委會這次要配合勞保年金一併修法,讓勞工只要曾經投保,不管退保早晚,到了依法可請領老年給付的六十歲,累積的年資都能救回來。屆時年資不到十五年,只能選一次領;超過十五年,可在一次領與年金(月領)之間選擇其一

不過距60歲還有近五年
所以才想說先找看看是否能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以應付這段時間
另外再投保國民年金,等國民年金的時間到,再月領國民年金

所以目前在疑惑,以寄保的這種方式(不論是工會還是公司)
似乎都是不合乎勞基法,所以才想請問是否有人有相關經驗
如在工會投保而請領老年給付的
或是在公司投保,其相關帳冊要注意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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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6-23, 08:17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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