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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想要離職但是公司主管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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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蒙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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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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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segaworld
你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最近想換跑道 去了幾間公司面試
都會說三個月試用期 這算是合理的規定嗎
勞基法取消了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但也沒有公司有試用期就違法的法條
所以現在公司有試用期就是看它內容怎麼說
當然有違反勞基法的還是不行
如果內容沒有違法勞基法規定的
就看你要不要簽試用期規定
不過通常你不簽就一定不會被該公司錄取
他會錄取有簽的人...........
2008-06-20, 11:51 PM #
47
36多蒙卡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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