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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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管主管簽不簽,您只需做幾件事
如果有郵件,用Email,收件者自己主管,副本給人資.第二主管以及自己(確保郵件是有寄出,最好是設定送達通知,相關訊息保留下來)
如果沒郵件,口頭說也算,但會比較沒依據,手寫辭職信也是一種方法,但最好給人資部門一份
辭職信內容建議要包括幾個要素
自己的責任聲明(離職前會準備好交接清冊.待辦事項.經手計劃書和手冊)
自己的權利聲明(特休仍有幾天要休以及規劃,若公司不允許離職前休完,公司需事先說明並以代金補償)
明確的離職日期(最好是把法令或規範也備註上去)
公司的責任聲明(1.公司至少需於離職前幾天,指派人員進行交接,若是公司未指派人員,導至任何誤差地方責不在己方 2.依法,公司不得拒絕離職証明書的申請,所以請公司於離職當日備好離職証明書)
離職前的建議動作
通知人資部門準備離職証明(需蓋大小章)
自行準備交接清冊及資料,如果有人交接一式二份,一定要請對方簽名,最好是主管也簽名
如果沒人交接,就一式三份,自己保留.主管一份.人資一份,並註明僅以此份清單列示交接物品(含鑰匙),物品擺放位置在那裡...
最後備註公司未指派人員交接,自己已盡良善管理人的離職動作,有任何誤差是公司的責任
其它....待網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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