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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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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75
合則來,不合則去
對方如果已經有這種想法...
兩邊的心境已經不一樣了,再爭誰對誰錯也沒用了
老實說還是分一分比較好
不過可憐的可能是小孩
舊 2008-06-16, 07:19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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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k.cha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