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rangela
從日本艦長未受任何處分來看,應該是奉命行事故意衝撞,故意選兩岸談判蜜月期找一艘漁船下手,日本和背後的美國老大傳達的訊息十分清楚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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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有誤ㄡ...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n...3424362002.html
...聯合號撞船事件日方把
雙方船長,依日本刑法第129條
業務過失導致交通危險罪函送法辦,這條刑法最高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50萬日圓罰金,罪刑不輕,國際法教授李復甸認為,受害的船長也應該對日方提出告訴,宜蘭地檢署也該立刻展開調查有所行動...
所以日本已經預留伏筆了...不過畢竟日本海上防衛廳
船長具「
日本公務員」身份,所以日本政府無法撇清關係、呵呵
只能說...
日本送給馬總統執政20幾天的
大禮日本海上防衛廳
蓄意撞沈台灣漁船...
歸還中華民國釣魚台主權的確認...呵呵
接著中華民國政府若是未能
一鼓作氣將士用命以國軍空優之優勢及多艘快艇登上釣島,插上中華民國青天白日滿地紅
國旗向
國際媒體宣示釣魚台主權
功虧一簣的話。
那就跟之前
媚日政權10多年來作為無異『
龜縮軟釣』真得是
軟釣掉了而台灣漁民將再度面對屈辱被日本海上防衛廳留置押人撞船等等欺壓的
未來...以後都No Su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