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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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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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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uraki0607
噗,這篇惡蟲被鞭的好慘,其實這個也不是他獨創的見解,兩百多年前貝利加亞就提出過,在此替他平反一下。

幫樓上補充,本文作者林鈺雄教授目前是台大法律系專任教授,念法律的人一定都知道他,他寫的「刑事訴訟法」上下冊算是聖經,「新刑法總則」也有不少老師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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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罵法官腦殘了,他們只是依法審判;真正腦殘的,應該是那些不懂法律,卻又自以為是的亂報、誤導社會大眾的記者。
舊 2008-06-15, 07:12 PM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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