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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y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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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23
引用:
作者jack森
其實日方的判決反而是他們自己人判比較重
如果台灣官員還看不清裡面的原因實在是沒有智慧
寧願丟掉台日友好關係
也要為了這點小事爭執
以後對岸打來就沒人要幫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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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艦長堤信行是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與刑法第二一二條第一項的「業務過失傷害罪」被送檢方;台灣船長何鴻義則被依刑法第一二九條第二項的「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送檢。

日方艦長堤信行與我方船長何鴻義兩人共同涉及的罪嫌為「業務過失往來危險罪」,將來若遭起訴後被判有罪,日本刑法的量刑為「三年以下的禁錮或五十萬圓以下的罰金」。

另外,日方艦長堤信行另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可能的量刑為「五年以下的懲役或禁錮、或者是一百萬圓以下的罰金」。


你該不會以為日本是出於友好關係來協防的吧=.=....
     
      
舊 2008-06-15, 05:08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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