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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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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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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wtequalizer
維基的檢察官說明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A...%AF%9F%E5%AE%98)

我猜這件事情上並非這個檢察官有錯。檢察官僅就具體犯罪事證,代表國家提出告訴,若無具體犯罪事證(僅有精神上的傷害等)等難以舉證事實的傷害,則檢察官應該無法,也沒有必要去提出告訴。

雖然就人性的角度來看,騙婚者的確可惡,但以犯罪事實來說騙婚者如無具體詐欺事實的話,我猜檢察官也無法,也沒有必要以「騙婚」這個項目提出告訴,當然,可以受害者可以自訴另外打民事案件提出精神賠償,但那是另一回事。

有錯請指正。


如果指的是傷害罪的話,那麼沒錯,現在雖然承認精神傷害亦會構成傷害罪,但是精神傷害部份難以證明,所以很難成罪。

但如果是指詐欺罪的話,那麼因為詐欺本來就須要有獲得物質上的利益,因此在沒有獲得物質利益的前提下,即使是使用詐術行為,都不會成罪。所以像單純的騙婚,最多只能請求民事賠償罷了。

要不然的話,以後大家交異性朋友要小心了,千萬別許下一生一世之類的承諾,否則那天分手後,對方不就可以告你詐欺了嗎?
舊 2008-06-15, 02:47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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