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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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已也曾經質疑民主制度是否是真正適合人民的制度,
當我質疑這個制度的同時,我無法說自已當時推崇這個制度,
如果我質疑這個制度又說我推崇它,那我無疑是違心論者。
當組成社會的某一份子為了一己私利去權犯到他人的權利時,
民眾就會開始排斥這一份子,因此依照法律遊戲規擇使侵權者
付出因其侵害他人權利應付代價,這是當然的。
當這一侵犯他人權利者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存權時,
民眾因為不知道接下來還有多少人的生存權會被這個侵犯者侵權。
所以會採取隔離此侵權者的方式防止此人繼續侵害他人生存權益。
隔離的方法有很多種:
1.直接終止此人生存權
2.放逐此人
3.終生監禁
4.對此人的腦袋重新format,使其對其它人的基本權威脅消失,重回社會。
因為人是聰明的生物,會採取最省時省力省成本的方法解決問題。
所以選項1會是最直接的答案。
然而因為人除了身為聰明的生物外,同時具有悲憫同類的高貴情操,
這種情操讓人願意原諒即使有可能侵犯所有人基本權的個體。
因而產生了選項2,3,4。
在這4個選項中,第4個選項是最不可能達成的,你如何reformat一個人的腦袋?
如果選項4沒有全然確定能執行完成就實施,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是非常容易推想而知的。
最能夠使社會每個人安心的,最節省社會成本的方法,最不會讓整個社會起而效尤,
讓每個人的權利無限擴張的方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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