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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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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花錢找罪受
通常價錢差太多我就不想砍
轉頭就走
不然就狠一點直接砍到底
不接受自然也可以轉頭就走
舊 2008-06-12, 12:16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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