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inche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35
引用:
作者iweilee_tw
講的太好聽....無論如何.
要追求什麼是個人的自由
但不應該造成別人的困擾
畢竟對方並沒有違法犯紀,
也沒有造成什麼實際上的傷害

但你們的行為,明顯的不尊重他人


我只是 PM 給 lOvespell 請其出面證實而已...
怎麼不尊重法?
我有用強暴脅迫的方式嗎?.... 沒有吧?
如果連調查都不行, 那 ptt鄉民, 甚至是徵信社, 不就通通倒光光?

況且, lOvespell 口口聲聲要給眾鄉民真相...
結果又做不到, 是不是 "明顯的不尊重他人"?
舊 2008-06-11, 11:17 PM #31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inch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