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芷余╱高雄報導】婦人林雲蘭收完會錢騎車回家時被搶,歹徒因林婦拔不下手上鑽戒,竟拿開山刀砍斷手掌帶走。林婦事後要國泰人壽等四家保險公司理賠遭拒,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昨天更一審認為,林婦家境不錯,無詐領保金可能,判四家保險公司須付近一千三百萬元保險金,本案仍可上訴。
連錶都不敢戴
警方目前仍未偵破這起斷掌強盜案,而林雲蘭的丈夫劉家在昨對保險公司仍氣憤難平說:「我原以為買保險是買保障,但五年來,卻只有得到麻煩和傷害。她現在都還會做噩夢喊救命,連手錶都不敢再戴,也不敢出門。」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凌晨,林雲蘭(四十三歲)帶近九萬元會錢騎車返家。在高雄縣大寮鄉產業道路被一輛小客車逼倒在路旁,兩歹徒下車搜括林婦身上現金和勞力士錶後,還要搶左手兩枚鑽戒。林婦一時拔不下,歹徒竟殘忍揮刀把她的左手掌砍下,帶走逃逸。
林婦事後向投保多年的國泰、富邦、新光、國華人壽等四家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都認為是自導自演,拒絕理賠。一審法官也認為案發現場沒有大量噴濺血跡,而且當時搭救林婦的人說林婦衣褲無血跡,一審認為應是製造假象,判林婦敗訴。
但更一審合議庭調查發現,林婦家境不錯,而且是從十七年前開始就陸續投保,並非案發前密集大量投保。另外根據法醫研究所判斷,林婦斷掌後,因立即握住傷口,所以現場僅有中速噴濺血跡;而求救沿途都有血滴。
合議庭認定林婦確遭搶被斷掌,判四家保險公司共須給付近一千二百八十九萬餘元,以及年利率百分之十的遲延利息。因此五年來已累積超過六百萬元利息,而國泰和新光人壽昨都稱尊重判決,等收到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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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誰能斷自已的掌,詐領保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