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chou
台灣一年車禍掛掉上千人
對每一個被害者來說損失的也是他的全部
那麼是不是要所有馬路都限速 10 公里 ?
公共政策是沒辦法從單一個個人的角度去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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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比喻
不過有點不同之處
把速限降到很低,會嚴重失去道路的使用效益
而捷運手扶梯禁止行走
卻不會像降低速限一樣嚴重失去使用效益
況且大多數時間還是人在等捷運班次
在手扶梯行走省下的時間,並不一定會讓你節省到那幾分鐘的班次時間差
比較肯定有用的是讓你出站時省下一兩分鐘的時間
而且鄰近的香港就是個案例
人口跟台北市一樣密集,但卻是沒有在電扶梯上行走的慣例
香港捷運還不是運行的好好的
台灣的捷運,沒有樓梯的電扶梯可以說是極少數
鼓勵趕時間的人去走樓梯,會是比較中庸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