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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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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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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最後一次在本串發表意見:
應該不會捲入風暴中
其實大部分我都是看惡蟲的論述...
以下~
承前面我所言:
刑法可以美化成公權力,強制力
當然也可以醜化成暴力....這時千萬別忘記,不是只有死刑才算是暴力...否則不會有強制勒戒.勞役

數罪併罰....要關幾年?
又請問要"教化"幾年才能"教化"?是30年嗎?
關進去 第一天就教化覺悟了!第二天能否出獄?
吃齋念佛,打乖乖牌可以扣抵刑期嗎?

溶屍案的女主角何以有重生的機會?
是制度賦予的......不是"暴力"讓她假釋的

聽說台灣約有80%的人不贊成廢除死刑
80%的人,要報復某不特定人?要報復未來的準死刑犯?
不幸的是贊成廢除死刑的學者一堆
因為他們有學術理論為基....
我相信德.日如果沒有廢除死刑
國內學者也不會吭聲,....正所謂"從善如流"

股市有82法則,8個散戶被2...


前面就有講了,刑罰本身本來就具有痛苦性,它本來就是一種處罰,只不過我們希望透過這種處罰,讓受刑人能理解,他們所犯下的錯誤,並且悔改,也就是刑罰的教化功能。

所以,現代法律在設計時,不是在加重它的痛苦性,而是要增加它的教化功能,不過它的痛苦性也是不可能避免的,畢竟犯了錯的人不能不接受處罰。

也因此,本來就不可能說,一個人入獄後表示悔改就可以立即釋放的,畢竟做了錯事,還是要懲罰,況且是否真心悔改,也是需要時間來觀察證明的。

不過,為了獎勵受刑人的悔改,所以有假釋制度,也就是說,對於表現良好、有心悔改的犯人,可以不必服完所有的刑期,就可以提早出獄。

當然,目前在我國,假釋制度的把關還有問題,這也是需要改進的項目之一。


回過頭來,死刑缺乏其他刑罰所具有的教化功能,而是一種單純的具有痛苦與懲罰的刑罰,它無法去教化犯人,只能讓人做永久且無法回復的隔離。

它的存在性有必要嗎?

有人認為沒有死刑沒辦法實現正義。問題是,是誰的正義?

你的?還是我的?

每個人心中對正義的標準是不同的,在我而言,誰犯了罪,誰就必須接受懲罰,沒有例外。這就已經實現了正義。

沒有正義是必須要用死刑才能實現的,至少我看不出來死刑與實現正義用何密不可分的關連性,當然除非所謂的正義是指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其實我一直在強調一點,按照比例原則,在能達到目的的前提下,刑罰必須採對人民權利侵犯最小的一種,而在死刑大部份功能都可被其他刑罰取代,只剩下報復性是最強烈的,不是其他刑罰可以相比的,我們有必要就為了這個報復功能而留下死刑嗎?
 
舊 2008-06-10, 12:03 AM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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