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dacke
給他安樂都要講不人道, 沒人權了,
還終生勞役呢,
你是在說終生俸吧!
而且兩這並不衝突,
並不需要有了終身勞役就必須要廢除私行這種事.
你說什麼不要一報還一報,
那不然要怎麼樣,
一報還十報?
還是十報還一報,
終生勞役就不是報?
講來講去你還是邏輯不通....
事實上在那想報來報去的是你,
你以小人之心度其他君子之腹,
所以你只想到報來報去的.
你的說明很明顯的要當特例講,
不夠詳細,
要當通例講也沒有全面性,
簡單說就是根本的邏輯思考季不深也不廣,
為了講廢死刑, 而扯東扯西,
又是一個反果為因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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