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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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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有一點小小的疑問:
台灣的法律是只有殺人才會被判死刑嗎?
要不然怎麼有人一直跳針死刑是基於報復?

又一直跳針死刑是把"情"擺在"法"前面
怎麼不去要求現在的法官和法務部長依法行事
就現在的法令該判該執行一律照做
而不是憑自己的情感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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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8-06-08, 10:36 PM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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