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gerShih
老實說,好人壞人誰來認定?就目前為止,我們一般認定好壞人是以行為結果來看,但一個變態殺人也是殺,一個平常很好的人為了報仇殺人也是殺,站在第三者立場看,我們並不見得知道誰平常是變態,誰平常是好人.
以情理法來看,我們容易同情後者,但他的行為跟另一變態卻無不同,那麼,他就應該被寬恕嗎?這就是我們的問題。
換句話說,情理法的動態標準在法治上太大,容易隨著不同觀點不同社會與論擺動,以致於容易產生不公平的判決結果。
一直有人看不起東方文化歷史,可是又抓不到重點,可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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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恐懼流言日 王莽謙恭下士時 假使當年身先死 一生真偽有誰知
人心隔肚皮,好人壞人的介定在法律之前必須先幈除->所有人皆先假設為無罪,都是好人!
在說我嗎?我倒是認為您老老是搞不清楚東西方歷史的重點,
因為您一直搞錯東西方的文化價值觀說。
也許您老只是希望以反話來看看別人是否會陷入您自已定義,
並依照自已定義的觀點來論證自已論述為真的陷阱裡吧。
得罪之處,多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