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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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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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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  
關於第一點,我想說的是,這篇談的是死刑的存廢.雖然離題是78區的傳統美德,但以這篇這麼嚴肅的議題來講,似乎不太適合,而且談強姦犯的懲處,其複雜程度恐怕不在談死刑存廢之下.所以我是覺得如果您要談強姦犯的懲處,您另外開一篇更好.

至於『請問將加害人處死對於被害人或是其遺族達成了何種的賠償呢?』,我覺得這是正義是否得以伸張的問題.還有就是以後這個殺人犯是否還會繼續危害其他人的問題.
關於死刑與賠償不賠償的問題,如果就物質面乃至生活面來看,我想是沒有賠償效果的,因為被害人無法復生,所以被害人家屬永遠無法獲得對等的實質補償.
在這種前提下,如果連正義都無法獲得伸張,那對被害人家屬無疑會是另一種精神上的打擊.
更何況如果不論情節如何重大,都硬要讓所有殺人者都可以存活(甚至有機會出獄)的話,那麼殺人者以後會不會繼續去殺別人?或是為了報復自己被關進牢裡而追殺...


我的意思是,真正完全公平的刑罰(大部分人還是主張應報刑)是無法判定的,如果嚴格執行一報還一報,殺人償命才公平,強姦者是否應該找人強姦回來才公平呢?

「賠償正義」經此討論我覺得不宜提出,因為似乎缺乏解釋力,對你的論點沒有幫助。
舊 2008-06-08, 11:02 A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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