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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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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主張廢死刑者由基於「熱愛人類生命」的情感中洐生出的「人權」,
跟單純希望司法在根本上「罪」與「罰」公平性而否定了廢死刑的主張來看,
應該是主張廢死刑者的情感指數比較高些。
如果「罪」與「罰」的對等關係一部份的意涵為「報復」,
可被視為過時的存在意義的話,那很抱歉,重複之前所言,
所有的罰則都該再被檢視探討一下存在的必要性。
如果所有的罰則存在的必要性都是否定的,法律的存在必要性也就從根本上瓦解了。
一個沒有死刑的世界,對殘害同類者簡直是一個烏托邦。
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將是重建下一個政權秩序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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