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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蟲法官啊, 這裡有兩個光榮而艱鉅的[早期發現治療癌細胞] 任務等著您來完成!

引用:
作者惡蟲
有人會說現在感化教育跟觀護輔導效果不彰,沒錯,目前還是有許多不盡周全之處。但是有多少人真正關心這個問題?當我們每次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時,每次討論的重點都是處罰處罰處罰,有人在談論感化教育跟觀護輔導嗎?對於討論如解決犯罪問題,大多數的人提出的方法,不外乎提高刑罰,死刑不夠重,還要加凌遲、鞭刑等等,但是有人在檢討我們的感化教育跟觀護輔導嗎?

前面有人說,犯罪就像癌症,死刑就是把癌細胞切除掉。雖然我不是醫學專家,但是我知道癌症是可以預防的,一些癌症早期發現是可以採藥物治療的,開刀不是唯一的方式。但是如果我們今天疏於預防,又不願意早期治療,只想等到嚴重了才來開刀切除,這難道是正確的治療方式?

同樣的,今天我們不去注重教化輔導,不肯花心思去導正這些犯罪者的偏差行為,我們只是偷懶的只用嚴刑峻罰去處罰,認為死刑可以解決一切,鴕鳥般認為把人殺掉就一切天下太平了,這就好像醫病時不去找出病根,只是把病變的部位切除,這樣病有可能會好嗎?


蟲法官啊, 您所提的 [監獄的感化教育與更生輔導] 十分的好, 只是為貓掛鈴噹 (Bell the cat) 這種[光榮而艱鉅的任務] 還是留給提出這種聰明主意的傢伙來辦吧!

這裡就有兩個光榮而艱鉅的 [早期發現治療癌細胞] 任務等著您來完成!

1. 現代武松 -- 赤手空拳打死副教授之楊振堂的重工再製 (re-work) 計畫
2. 盜竊, 煙毒犯的重工再製 (re-work)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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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tw/losejordan/...&entryid=572189
減刑犯抓狂 打死台大副教授 2007/07/24

台灣大學植物病理與微生物學系副教授謝煥儒昨天上午騎單車經台北市古亭河濱公園,突遭剛減刑出獄的楊振堂發狂似地攻擊,活活打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深夜向法官聲請羈押楊振堂。謝煥儒(五十五歲)遭攻擊後被送到三軍總醫院急救,下午一時廿八分時宣告不治。檢警相驗發現謝煥儒肋骨有多處斷裂,頭顱變形;從傷勢來看,他受到極大痛楚,台大昨天為謝煥儒枉死感到不值,質疑減刑的目的,員警也大嘆:「這就是政府推動減刑的德政嗎?」凶嫌楊振堂(卅八歲)落網時光著上半身,刺青的模樣、恍惚的神情,目擊者說看起來很嚇人。他幾個小時不發一語,直到下午四點多才開口說「對方是壞人,要打我!」但一下子又改口「我什麼都不記得了」。

楊振堂有廿多項毒品、搶奪和竊盜前科,去年五月因吸食安非他命被台南地院判刑六個月,今年四月十三日進入台北監獄服刑,本月十六日因減刑獲釋,沒想到七天後就犯下殺人重罪。他供稱,減刑出獄後沒錢買毒,只能吸強力膠,這幾天做什麼事都不記得。檢警提示他涉嫌殺人的相關物證,他無法解釋,但還是一直說沒有打死謝煥儒。

http://www.wretch.cc/blog/harmreduce/8535645
煙毒犯再犯率高 警方難以追蹤 今日晚報 2007.07.24  【中時電子報戴志揚/台北報導】
警政署截至今(二十四)日中午為止,統計全國各地更生人再犯案者有廿七人,其中就有十四人為煙毒犯,令人畏懼的是,還有十四名煙毒犯在減刑出獄後因吸毒過量死亡。上述數據,顯示法部部及各警政機關,對於減刑出獄的煙毒犯目前還是毫無做為,雖然法務部口口聲聲表示有「配套措施」,不過面對減刑更生人再犯率及吸毒死亡率如此之高,法務部還是只能透過各縣市衛生局目前合作成立的「毒品危害防治中心」,還是只能「被動」的進行追蹤。

雖然各地警政機關對於煙毒人口會進行列管,但是這些所謂的「煙民」一但出獄,不見得會前往警局報到,即使前往報到,也不見得會真正的填報實際居住地,讓警方即使要定期查驗,根本也無從查起,因此目前對於這次減刑出獄的「煙民」,實際上還是一籌莫展。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毒癮受刑人常會刻意隱匿行蹤,有些家人也選擇躲避,使得警政機關難以追蹤,未來法務部將動用緩起訴金、發動各地更生團體協助毒癮者戒治。目前已責成各地法院動用緩起訴金,補助有意參與美沙酮(Methadone)替代療法戒治的毒癮者,並且也編列一億元補助各地增編專責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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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 [縱囚乃上下交相賊] 之說還真是一點不假, 放了一個前科二十幾項的煙毒犯, 結果死了一個副教授. 看來還是一針打上十公克的古柯鹼比較便宜又人道.

P.S. 楊犯前科二十幾項? 那麼負責求刑的檢察官, 負責判刑的法官, 監獄的管戒人員, 負責審核假釋的檢察官 .... 統統都瞎了眼是吧? 縱囚的他們也該連坐受罰了. 要是免了楊犯死罪, 那麼難道是謝副教授該死? 還是司法已死!?


引用:
作者Cudacke
有沒有誤判是司法公不公正的問題, 根本就跟死刑沒有關係. 要從司法公正的角度來做修改司法的整個過程, 要修改的東西根本就跟死刑沒有關係,
廢掉死刑司法也不會就比較公正.

連問題的中心都看不出來, 還討論什麼廢不廢死刑. 如果今天有一個國家的死刑老判到一些無辜的人, 那也不是死刑的問題.

作十幾年冤獄的青春難道就可以還回去了? 那是不是所有的刑法都廢掉好了! 那些冤獄比冤死的還更多呢! 根本從頭到尾就沒有討論死刑要不要廢除的必要, 死刑根本就不是問題.

而對於某些類型的犯人, 死刑就是最適合的刑法, 廢什麼? 要廢得是這種類型的犯人, 那這種法自然就不會被用到, 而不是廢了這種法, 然後自以為就不會有這種類型的犯人了!
 
舊 2008-06-07, 03:35 P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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