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parc10
Junior Member
 
sparc1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CC BY-NC-ND 4.0授權
文章: 797
"有差很多嗎?我還是我,"
-->您其他篇文章旁徵博引 立論嚴謹 難以反駁.
-->而且您於本篇的言論似乎忽略或較不重視"罪責衡平原則".
-->故個人以為本文給我感覺迥異於您的其他文章.


"對的,是有條件的,也就是說大家都知道的所謂配套措施,可惜的是,好像沒幾個人對這有興趣"
-->我不曉得其他人怎麼想. 但筆者不認為該廢死刑 所以 對配套措施較無興趣.


"刑法的目地是遏止犯罪,維持社會秩序。"
-->不好意思 請問 為何沒列出"罪責衡平原則"?


"但是有人在檢討我們的感化教育跟觀護輔導嗎?"
-->法學教育不完善這問題也一直被忽略!! >_<


"同樣的,今天我們不去注重教化輔導,不肯花心思去導正這些犯罪者的偏差行為..."
"...醫病時不去找出病根,只是把病變的部位切除,這樣病有可能會好嗎?"
-->教化輔導的時間點還是在受刑人犯罪之後 這樣還是太晚.
-->源頭還是在犯罪預防上!!
-->譬如說 我國的社會局對家暴家庭的協助是否有發揮作用?
-->譬如說 我國的教育人員對行為偏差學生的輔導是否有發揮作用?
-->PS: 教化輔導後發現的結果應可作為調整現階段教育等相關政策的參考。
舊 2008-06-07, 03:02 PM #10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arc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