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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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大的幾篇論述,讓我對他的推崇頓時間化為烏有。
原來只是個死讀法條,學法卻不知法律根本上如何運作的原理的法律人。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知法玩法,死有餘辜矣。
就算是封建時代法條是當官的或紅頂商人說了算,
當老百姓認為司法不公不可信,老百姓不鳥你所謂的律法時,
法律就形同虛設了,民亂就此而生。
何況是現代的民主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已才是國家主人,
當差的是我們的奴僕的思想,律法已經不是幾個人說了就算的。
弄出個無法真正順利執行並自然讓社會井然有序的法律。
社會秩序可能就真的只能靠槍桿子來維護,
而不是出於大家守法,互相尊重造成的結果。
您可以回顧一下歷史,靠槍桿子維護秩序的社會,
最後都演變成什麼狀況?不就是另一次的改朝換代嘛!
司法執行的不公正,已經是會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了,
如果司法是從法條上就開始不公,這可是動搖社會根本的根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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