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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瓶裝舊酒之談死刑存廢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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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hou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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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惡蟲的論述
不過我支持他的言論自由
尊重生命是原則 不是死規定
比方說 軍人打仗能尊重敵方軍隊的生命嗎?
其實敵方軍隊裡的軍人並不是什麼窮凶惡極的罪犯
只不過立場不同 對本國人民生命有威脅 就可以用己方的武器送他去投胎
國內的死刑犯對本國人民生命的迫害不亞於交戰敵國軍人 (對方可能都還沒開槍 只是有可能開槍)
為何國家不可以對惡意謀殺的罪犯執行死刑?
難道為了尊重生命也必須廢除軍隊嗎?
那結果可能是傷害了更多生命
同理 執行死刑不是不尊重生命
執行死刑反而是為了尊重生命 保護生命
2008-06-07, 07:5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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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c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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