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omad
一堆天主教國家沒有死刑
結果人民私刑成風
為了表面上所謂的"良知"
結果整個社會幾無秩序
跟人本其實是一樣
只不過一個是管小孩被處罰的事、一個是管成人被處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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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很弔詭的,沒有死刑跟私刑成風直接畫上等號,這樣導出的結論會變成法律因為不能被情感所用,所以只好以私刑來滿足報復。
話說有人提到以今議古,就讓我想起史記的刺客列傳,司馬遷是這麼看的,俠以武犯禁,法不彰則私刑盛。但法律的彰顯,並不是死刑判的多,各朝代末年,判死刑更多,但不能禁亂,因為這時的法律已經是私人報復工具而已,其實真正的重點是法律不公,並不是死刑判不夠多。
換言之,法律的公正,不能以判不判死刑為依歸,而是不能被加害者妄用,不能以被害者報復心理所影響,更不能為任何人私心做工具。
解決問題必須直指核心,死刑的存廢我認為是很表象的討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