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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廢死刑可以,拿安樂死來換!
沒有死刑的台灣肯定不能住人的
我乾脆自己死一死算了......
很現實的問題,一個人被關了30年,要怎樣謀生?
叫他老盃老木養嗎?就算沒死也只剩一口氣了吧
也別想指望兄弟姊妹,不被當仇人看就不錯了
更別說其他一表三千里的親戚......誰理你?!
然後呢?去偷去搶?餓死?
用長時間的監禁去換死刑,才更不人道吧!
試問誰敢用重刑犯,還是失去生活能力的重刑犯?
把人關到不成人形,再丟到社會上讓他自生自滅
這不是誘民犯罪嗎?
其次,台灣每年花在獄政的預算有多少?
還要編預算,就代表刑犯的勞役產出,根本無法cover人事和硬體花費
講難聽一點,做幾個小時家庭代工(不會有人以為監獄裡是開晶圓廠、重工廠吧?  )
是能賺多少?吃飯錢可能都還不夠...... 
花這麼多錢去養人渣,誰繳稅會甘願?
要不然這樣好了,採認養制,死刑犯只要有人認養(包括食宿、監獄硬體、人事費用)
就讓他茍延殘喘,一旦沒人付錢了就拖出去斃了
那些人權團體應該很樂意付錢吧?要不然就是為偽善!
就算不廢死刑,現今的制度還是令人心寒
法官不想造殺業,判決書想盡辦法替人渣開脫輕判的一堆
法務部長個個擺爛到底,不簽就是不簽(可不可以告他們瀆職啊?)
都說法治法治,屁啦!台灣哪來的法治?都是人治!
應該要規定,新進法官第一件案就要負責重刑犯的定讞
只有死刑可判,沒得從輕量刑餘地的那種
省得養一堆無膽法官......
法務部長不簽執行的,一律以瀆職罪提起公訴
看誰還敢裝死?
以上純發洩,台灣的法治已經沒就了,說再多也是狗吠火車 
有生之年應該可以看到人間煉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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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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