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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
引用:
作者Rainwen
如果三節獎金是從福利金中提撥的,就不恰當,因為這是員工自己的錢。
但若是公司額外給的,那就比較沒辦法吵,畢竟沒規定一定要給,只能暗自不爽。

其實換個角度想,對大陸示好有助於企業在大陸的發展,
發展順利,錢就自然進來的多,對員工的年終也有幫助。
不過想得有點遠,還是眼前的三節獎金比較實在。


剛剛看了01的文章.....是用員工福利金


從福利金中提撥的,這就有點奇怪了
福利金照理說是員工組成的福委會
管理的,公司應該是不能動裡面的錢
至少我的公司就是如此
舊 2008-06-06, 06:2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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