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ix12709
我相信沒人忘記什麼是公理跟正義,但是在現在台灣的社會中如果使用到deadly force來自我防衛的下場就是進去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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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道理來講, 法官管不住惡人, 惡人不甩法律才是問題的根源.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當守法的好人?
不過呢, 當有著絕對武力優勢的時候才有正義, 別忘了當法官拿不出道理來講的時候就只好拿武力來耍賴. 其實法官如果拒絕辯論下去, 這只能證明法官沒有那種氣度與智慧承認自己理虧.
deadly force來自我防衛? 老兄啊, 不是所有人都能挨了五十幾下鋁棒還只斷左手尺骨. 如果今天對方拿的是武士刀, 恐怕只要三四個窟窿就能把人斃了. 問題是誰能預知混混拿的是球棒, 武士刀還是手槍? 其實倒是很期望看到法官現場示範針對手槍的自衛不傷人法, 搞不好遇上歹徒用的是專破防彈衣的鋼心穿甲彈. 打倒之後再用武士刀捅個兩三下.
上訴, 上訴再上訴, 必要時把法官在法庭上顛倒是非黑白的精彩部分上傳到youtube讓社會公審批鬥, 順便把昧於事實現狀盲目起訴的檢察官一併批倒鬥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