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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賴男
Amateur Member
 
無賴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0
事實上,一般人不像混混一天到晚沒事幹
誰有那個空閒去跑法院

而且被告的話(以我舉例,有段數證明),雖小被判刑或易科罰金還要加重罰耶

所以拉,出社會稍微有一點法律概念,寧願和平收場,也不要被腦殘法官判一些不合理的判決!

那位摔角王做法是正確的,我有女朋友在旁也會比較收斂。

題外話,寢技一對多沒有什麼幫助,實戰當中用不太到,現在的少年仔沒有那個膽''定孤枝''了
 
舊 2008-06-06, 04:12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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