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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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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95
引用:
作者chorngbin
算,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會提前赴約,
前十分鐘才通知,我已經在現場等了,所以對我而言,就是我被耍了一次。


有當朋友不會傳簡訊草草了事,事後還借以''如果我要爽約就不會浪費簡訊的錢通知了''這樣的理由反駁,各位評評理這是理由嗎?不承認自己的錯誤是吧~

我真是氣壞了!沒看過這種不講信用不遵守約定的人,答應別人的事都可以傳簡訊毀約的,
如果傳簡訊取消不算爽約,那麼我以後也都約一堆人說12點大家見,然後剩10分鐘不到馬上傳簡訊說取消~那我也不算爽約吧!(不會被打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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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8-06-05, 08:09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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