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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z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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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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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最好犯罪者在犯案後被判刑確定,

直接由政府賠償給被害家屬,

政府在直接向犯罪者求償,看是要拍賣其財產或是強制服勞役來抵錢

每各月勞役所得的金額還給政府和受害者家屬,

欠政府的錢還完後,繼續強制服勞役,

所得的金額全數歸給被害家屬(或繼承人),

一直到有一天,被害家屬覺得該犯罪者的懲罰已經足夠了,

就通知法院將他釋放(但一定要關上最基本的年數如:15年)
舊 2008-06-05, 01:0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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