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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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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不知道有沒有熟悉法律的人可以解答,我記得有這種經過特殊訓練的,他的拳頭,腳,身體是

被視為凶器的....就算對方拿鋁棒也只是有故意傷害之意,可是摔角王出了手,反而會被視

為拿刀反擊,如果對方傷勢較重,可能變成防衛過當,反而責任變較大,說不定還反咬你故意殺

人.....
舊 2008-06-04, 11:58 P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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