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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x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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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德國Siegen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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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ix12709
好問題,請自行選擇。

要挨50多下鋁棒被打到半殘還是打官司,基本上我選前者

摔角王挨得起,我自認弱小,沒有他那種體格。

另外,您的回應也引申出了兩種現象。

台灣人就是因為怕官司,所以混混(是混混不是黑道)才能囂張成這樣。

第二個現象是對法律的不信賴,不過這不是人民的錯,錯在我們太多法官是腦殘


修正一下...是我不會選前者,打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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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要動手的時候,其實有兩場戰鬥,許多人只看到眼前那場,渾然不知

法院那場很多時候卻更重要。

            Jim Wagner,LAPD&GSG9等特種部隊戰技指導教官

舊 2008-06-04, 07:5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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