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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3
引用:
作者Reich 唐
標準的故意以偏蓋全論。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賭博並沒有除罪化,但是經過合法化的樂透,有因此而促使賭博問題在台灣更為嚴重嗎?

並沒有。也讓許多人有了合法的賭博管道。這就是有沒有立法管理的差別。

你上述很多形容,都已經違背了別的法令,例如亂倫、性侵,這是與婦女的性自主權無關的法領域。舉例來說,就像你不能說因為劊子手可以合法殺人,所以有劊子手這行業存在,大家都可以殺人一樣。這是說不通的,邏輯想想就明白。


您好:

純理念之爭

1. 要如何有效管理娼妓,劃分區域?掛牌(需要申請.要做前要出示牌照.還是政府公告?)

2. 娼妓是不分男女.人妖的,不是嗎?那男性要如何申請與規範..人妖呢?

3. 年齡限制,若下限18歲以上, 那上限呢?牌照有效日期?健檢幾年一次?

4. 愛滋病有空窗,若因**政府認證(CNS)乾淨娼妓..中毒得標或得AIDS可申請國陪?

5. 試問政府要如何集中管理?還是放任到處流竄?那跟不合法化有差異乎?

6. 中國人最愛偷偷摸摸.最愛吃偷不著..最愛爽那摸的到又好像吃不到..合法有用?

7. **妓與強暴的劃分與界線,在娼妓合法化,將如何界定?

8. 在娼妓合法後,若有一娼妓被強暴,那這屬於自願營業所得,還是非法性侵..
......

謝謝您的參與討論
舊 2008-06-04, 01:33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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