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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te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文章: 343
引用:
作者老飛俠
前面提的例子還可以說是爭取權益,這一件案例我會覺得真的是奧客


七天鑑賞期的理由好像不適用實體店面.除非是店家自行提出的保證.

不過店員既然承諾不會打折,而使得消費者進行交易,我想這才是店家會退價差的原因.
若是店員沒有承諾,消費者還是買了,那店家也就沒有必要退價差.

因為店員的保證,才讓消費者爭取權益有其正當性.
舊 2008-06-03, 03:1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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