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ladelin
~以上恕刪
道德感太過強烈就會近於非人
性需求是人的本性
如文中所言,因社會適應不良就要作有毛和尚?
這懲罰未免過重!
今日****易如人口販賣等缺陷並非其原罪
有罪的是公權力沒有出來作一個適當的管理
舉凡性病定期篩檢、黑道排除、惡客禁止、慰婦來源等皆可以良好管理來達到
更何況有性犯罪防止、急難救助等附加社會功能
以高道德來看待****易適如美國州長反娼召妓般的可笑
吸毒者是受害者故以勒戒助之
販毒者是加害者故以重刑加之
不抓人口販子反注力於懲處嫖客是本末倒置
牛非人,以牛喻慰婦一失其義,二顯其惡劣心態
觀者勿以其言為理
西歐有丹麥之櫥窗街亦有瑞典之**客懲處條例
唉!社會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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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有上癮的問題,但買春完全是自由意志,若要以受害者論之,未免不合情理。
****易合法與否,不同國家的人民各有不同的態度。就在下的看法來說,
要嘛~就通通都合法,不然買春賣春應該一視同仁,皆屬有罪。
罰娼不罰**或罰**不罰娼都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