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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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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威信?官員不列席罰三萬藐視國會重罰

另外下午民進黨立委蔡同榮還對此加碼,他提出要在刑法中增列「藐視國會罪」,要求行政官員如果「拒不出席、拒不作答、不實陳述」,一經法院判刑確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

立法院二號上午才初審通過,要約束無故不備詢的行政官員,違反者要處三萬元的罰鍰,民進黨立委蔡同榮卻認為,這樣的處罰根本就不痛不癢,而且除了拒不出席,蔡同榮也認為,只要官員拒不作答或是做出不實陳述,一樣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的罰金。

當初在鐽震案爆發時表現沈默的蔡同榮今天特別還以民進黨執政時期爆發的鐽震案為例,強調當時有很多官員在立院被問到鐽震案都說不知道,可是這些官員到底知不知道,如果有嚴格的刑法在約束,這些官員就會據實作答,因此他認為,如果他的這項提案能獲得通過,對建立國會威信有很大的幫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2/1/10fc5.html


只會刮別人的鬍子
上回要立案立委不開會要重罰就不了了之。

立委蹺班不審案沒事,官員就不行。
不如把立委豬公全剁一剁拿去包不衛生的肉棕
     
      
舊 2008-06-02, 10:0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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