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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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流金歲月
還有一次,他買了一件皮衣,店員承諾他不會下折扣,沒想到隔了兩天,卻下殺三折,他去找店員理論,「消基會規定有七天鑑賞期,我可以先要求退貨,再以三折價買回來呀!」最後,店家雙手奉上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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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也從事服務業一段時間了,
當然就像上述各位先進所講的,
所謂的七天鑑賞期是指非實品通路,
所以在這樣子的情況下,其實是可以堅持不讓可戶退貨的.
但是上述的新聞稿出現了好玩的一句話(用紅色部分標示),
這部分就是所謂的門市人員沒有做好保護自己的的動作,
這間公司既非這位這位人員開的,公司隨時會有啥決策他也不一定完全知道,
怎跟客戶誇口下這種豪語呢?
服務業真的要會保護自己啊,
之前我都會教導我的部下或是同事,
講話帶點保留,不要把話講死,
寧願保護自己,不然到時候客戶要抓著你的話怎麼去坳,
說真的...自己都沒辦法狡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