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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ukawa1
當初就是因為把這些費用壓低給原本"不符合貸款資格的人"(財力不足的人)買房子,
但是到最後這些人也還是一樣付不出來導致美國發生次貸風暴
現在呢
把前2年200萬的利息免掉(不是少繳200萬,是少繳2年200萬的"利息")
這樣很明顯原本財力不足的人可能可以買,
但是接下來第三年以後呢?
這裡有幾個問題
1. 現在房價是在高點,不想辦法壓低房價卻搞這個然後叫人買這種高房價的屋子,
難怪有人感覺這是政府幫建商出脫被炒高的屋子
2. 因為是高價,而現在經濟沒有馬上好,所以未來不太可能更高價,
如果5年後變低價,那不虧大了
3. 第三年後負擔會變重,很多無法繼續付擔的人會被斷頭
也許你會說這種事原本應該一開始就要設想好,
是這樣說沒錯,但是從以前到現在這種事不是一直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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