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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j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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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395
引用:
作者rukawa1
路邊有人出車禍,人倒在路邊,我打電話叫救護車,
後來警方用來電顯示查到是我叫救護車的,說我是肇事者.....
請問這樣的話算是義務行為還是超義務行為?


報警請用公共電話,打完請擦拭乾靜
這個社會變了,要好心前,請保護自己
舊 2008-05-28, 06:20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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