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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kaw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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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5
引用:
作者wuchialong
記得讀過的西方倫理學裡就有提到
道德行為可以分為義務行為 超義務行為
義務行為是每個人都該做的(對本身沒有太大損害)
超義務行為則不是每人都該做(對本身有重大傷害或犧牲)

殺身成仁 捨身取義都屬於超義務行為
能做到 當然值得讚揚
但做不到 也不必受到指責



路邊有人出車禍,人倒在路邊,我打電話叫救護車,
後來警方用來電顯示查到是我叫救護車的,說我是肇事者.....
請問這樣的話算是義務行為還是超義務行為?
舊 2008-05-27, 11:57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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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kawa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