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散佈不確實的謠言了...
引上面那段:
經濟部國營事業
年終獎金分為考核獎金與績效獎金等兩大塊。考核成績最高為甲等,可獲得最高考核獎金二個月;績效獎金最高為二.六個月,由國營事業提出初估績效獎金,再由主管機關審核評定。
看清楚了嗎?!
「只有」考核與績效都最高的員工,才能領到4.6個月!
那樣的人有多少您知道嗎?!
自己親人在台電工作二三十年了,有能領到過那麼高的時候就好了...
印象中常聽到的都是1~2個月而已。
而最近數年台電被拖垮的兩大因素:
1-核四停建&復建案!賠償金額與施工補償是上千億的...
2-氣電共生政策,被迫得以更高的成本收購台塑生產出來的電...
至少台電很清楚,是依照考績來領的!
跟聽到健保局那種所謂的類似平均、大家有奨的方式不同啦。
最近中油油價問題外,被大家抨擊計價公式&成本不公 -- 很合理!
既然是國營事業,有負擔國庫盈餘,攤開讓全民檢視很合理。
但台塑呢?
一個私人企業(賺錢為最高原則),卻能有石油這種民生必需品的獨佔市場經營權!台塑的定位為何?為何又可以不用上繳國庫法定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