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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ba
所得稅哦?
國稅局那票米蟲不知道腦子裡裝著啥米豆渣來著
年初給我寄了張補稅通知書,要我補"150萬"的稅(沒看錯,就是 150 萬)
內容只有短短幾個字,核定95年度應補繳稅額 後面記載 1500000
去調了核定書的內容,差點當場就噴血,原來是把我去年買的未上市股票核定獲利為 100%
(也就是交易金額全部都被核定為"獲利")被列為超出最低稅賦制 600 萬所得的門檻,要課 20%
問題是,買賣股票哪有這種算法的?當場問了承辦人員,就雙手一攤說"規定"就是如此
除非你能"舉證"說你沒有那麼多獲利
(幹,我稅單寫錯年份就知道來要滯納金會沒有我手上的買進資訊?)
害我最近跑股務室跑到抓狂,加上又跟股東會撞期,得跟那些阿伯/公一起抽號碼牌排隊
真他媽的幹,什麼國稅局,隨便印張紙就要人上繳幾十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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