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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津 勘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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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津 勘吉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2
引用:
作者pubphc
我有想過一件事!!如果有一個狀況

被一個歹徒拿槍威脅!!但是有機會搶下他的槍之後

我因為怕如果只是用槍對著他...他會有什麼意外之舉

反而把我幹掉!!那我是不是應該要在搶到槍的那一刻就先把他幹掉!!



除非你在事後 , 有足夠且強烈的證據 , 足以讓法官相信他一定會幹掉你,
逼的你先動手 , 否則你這樣做後 , 一定會有很多的麻煩的 .
不過同樣的 , 我還是得強調 , 你並沒有任何權利執行法律或者判決 ,
所以你還是要以不傷害對方的前提 , 作為最優先考量 .
白話的說 , 任何情況之下 , 如果可以用離開現場(逃離)來避開危險 ,
那你的任何自衛動作 , 都有可能被法官視為傷害 !

有些人可能覺得這樣的法律很令人無奈 , 不過沒辦法 , 這就是現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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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原所長 , 你就饒了我吧
舊 2008-05-23, 05:31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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