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o5738
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 需要財產清單 去國稅局辦 個人跟父母都要 拿身分證 跟印章 戶口名簿 低收入戶 律師才會免費幫你 大概就這樣 受害人一堆 我建議你門真的花錢 合請一個律師也花不了多少錢 寫訴狀 請律師 大家出 幫忙寫一張 那很便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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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就是要請個律師法庭才開的成囉?就算我們受害人在證據確鑿下
沒律師仍有可能敗訴或是不能開庭? 過兩天我會詢問另位受害長輩的看法
因為我的金額其實不算大…只是奇摩子的問題,要是一個律師費用來個五、八萬
加上不符合那種免費條件時,說實在難怪一堆人都想詐騙…因為分批騙小錢好像不會
很嚴重似的!用這買車、賣車方式,初估他獲利應該近二十萬
因嫌犯跨區作案(台北、高雄、屏東),所以我還想說事後的開庭是否針對
有去警局備案過的受害人是不是一起到場
在這個資訊時代…真的我這樣一po,google查一下就有下文
隱約說出以後相犯罪可得三思後行了
過兩天如有下文再來刊登…給大家未來有這方面時能做個參考
ps:木瓜=jhs (上次回到政治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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